6月28日,记者从内蒙古卫健委了解到,日前,内蒙古卫健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提出要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
《方案》要求,动态监测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做到“空白点”动态清零,确保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推广大病专项救治模式,使30种大病患者都能享受到规范化的住院治疗;对农村常住低收入人口中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结核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类患者的规范管理率达90%;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各地可将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对象调整为农村牧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预警,及时跟进帮扶措施;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的三级医院继续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以驻点帮扶为主、远程帮扶为辅,持续提升受援医院的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方案》明确,深入推进脱贫地区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能力提升工程,重点保障“林、牧、边、稀”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大兴安岭林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嘎查村卫生室配置中医药(蒙医药)特色诊疗设备,普遍开展4~6类中医(蒙医)特色疗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对脱贫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使用、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继续落实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政策。
此外,《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健康内蒙古行动,健全完善健康危险因素控制长效机制;持续加强重点地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深入实施耐多药结核病、尘肺病、职业性布病防治专项行动;加强农村牧区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农村牧区养老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毗邻建设,一体化服务;在脱贫地区全面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环境等健康促进行动,增强农村牧区群众文明卫生意识,革除陋习,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段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