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1年7月2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石继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自治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自治区财政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自治区审计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自治区本级财政及部分部门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结合审计工作报告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20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9.3亿元,下降3.3%,完成预算的110.8%。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787.4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094.2亿元等,收入总计4713.9亿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3亿元,下降4.8%,完成调整预算的93.8%。加上补助盟市支出2658.1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983.9亿元等,支出总计4660.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3.6亿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020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060.1亿元,支出总计1055.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亿元;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7.7亿元,支出总计7.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2亿元;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512.7亿元,总支出533.2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缺口20.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44.4亿元。
2020年末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8269亿元(一般债务6088.1亿元,专项债务2180.9亿元),控制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954.2亿元之内。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790.1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同时,202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增收基础不稳,财政平衡压力加大;部分基层财政运转困难;一些旗县化债任务较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亟待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压力加大等,对这些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自治区审计厅围绕促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依法对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了审计,报告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审计建议,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
为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信心。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财政资源,增强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和政策支持,大力推进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切实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
二、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工作,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要落实好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和新的增支政策,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为重点领域保障拓展空间。强化部门预算执行和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预算调剂,加快支出进度。完善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和项目库建设。提高预决算编报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决算报告要进一步反映预算绩效管理和政策评估的情况。加快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建设。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合理划分相关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完善对下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树牢绩效管理理念,将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管理流程,推进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健全完善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运行监控。进一步拓展绩效评价范围,强化事前绩效评估,规范第三方机构评价,着力提高绩效评价质量。要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和预算绩效管理责任约束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安排预算、加强管理挂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要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合理确定举债规模,严防政府债务规模过快增长。要完善分配机制,科学安排政府债券的发行节奏,加强政府债务项目库建设,落实好“资金跟着项目走”要求。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绩效管理,做到“举债问效,无效问责”,着力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政府债务偿还责任,积极稳妥做好年度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完善常态化监测机制,及早发现和处置风险。要认真落实中办《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做好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工作。
五、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着力提高审计整改成效。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聚力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促进财政政策提质增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切实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强化审计工作的前瞻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进一步深化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原因分析,着重从体制机制上提出整改措施。要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明确整改责任,对照问题清单,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相互协同推进,形成监督合力,着力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