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穷根,易地扶贫搬迁“挪新窝”
内蒙古新闻网  21-08-05 10:12  【打印本页】  来源:莫旗乡村振兴局

  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中实行

  搬迁致富两不误,易地搬迁找出路。易地搬迁是解决贫困户住房保障的重要抓手,莫旗实施易地搬迁为了更好的减轻贫困户负担,加快贫困户脱贫,按照国家下达的补助指标,对不足的资金由旗政府兜底解决,不用贫困户花一分钱,实现“拎包”入住。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6-2017年莫旗有76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384名同步搬迁人口,实现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总投资为4992万元。2018年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25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总投资为4950万元,以上为中央预算内资金。为了更加有效的解决住房保障为题,莫旗想办法,筹资金,通过呼伦贝尔城投集团申请了《莫旗易地扶贫搬迁(一期)工程》贷款8亿元,截至目前已经使用6.3亿元用于贫困户危房改造(小搬迁)、整体搬迁等项目。其中2016-2017年有197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了贫困户危房改造(小搬迁)。1083户实现了整体搬迁。

  二、工作的主要做法、措施

  (一)强化组织、精心安排。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先后多次召开旗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工作推进会进行安排和部署。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为指挥长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明确工作职责,统一研究部署、协调指挥。二是制定规划,统筹推进。制定了搬

  迁规划、实施计划,明确任务,规划引领。三是明确目标,挂图作战。按照《莫旗“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制作全旗“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作战图”,使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

  (二)精准选定搬迁对象。充分征求群众意愿,对确定适宜搬迁的对象,建立了易地扶贫搬迁花名册,与农户签订了搬迁协议和土地复垦协议,统一制定了易地扶贫搬迁户档案,对搬迁工作入户调查、公示公告、工程质量管理、验收进行科学记录,证明材料较详实。

  (三)“十三五”规划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和报备。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头号工程”,也是“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程中最难啃的“硬骨头”。我旗始终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打赢扶贫攻坚战的首要任务,从编制《莫旗“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入手,切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落实。我旗编制的《莫旗“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符合实际,突出体现了精准到村到户到人,能够科学布局安置点,因人因地制宜确定安置方式,长远谋划后续产业发展。年度计划的制定能够合理确定搬迁规模,能够与当地脱贫计划紧密衔接。

  (四)项目建设。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结合莫旗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搬迁安置标准,在调查摸清可供安置区域道路、电力、教育、卫生等各方面的资源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论证和评估后续产业发展潜力和群众就业机会,择优确定安置地。项目前期工作及建设程序合规、审批手续比较完备。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中实行“一公开、两参与、一评估、一测评”制度。(“一公开”就是在项目建设地点公开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实施单位等主要内容,实行阳光工程。“两参与”就是让群众参与项目实施方案的讨论制定,使之更加符合群众的愿望,不断提高项目论证的科学性、民主性;让群众参与项目实施过程,既让群众在项目建设中增加收入、减轻负担,又让群众自觉进行监督,有效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一评估”就是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一测评”就是项目建成后组织开展受益群众满意度测评。)通过实行“一公开、两参与、一评估、一测评”制度,有效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建立了符合我旗实际的建设模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质量终身负责制、竣工验收制、合同管理制和公示制等“五制”,对所有搬迁项目按要求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能以建档立卡外搬迁户充抵建档立卡内搬迁户,决不能把国家安排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户的建房资金用于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户。住房面积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原则严格执行每人25平米,并严守决不能因搬迁让贫困户背上新的债务,决不能因为搬迁而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两条“决不能”底线,严格标准,确保项目实施不触政策“高压线”。

  (五)资金使用管理。按要求将易地扶贫搬迁的资金注入承贷公司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只限于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及附属设施,土地征用,水、电、路、气、网等基本生产生活设施,可研、勘测设计、监理、环评、地灾评估等项目前期费用。莫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资金进行专户专账管理,与其他业务物理隔离,独立核算,封闭运行。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应尽可能降低成本,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各类资金,必须按照上级部门批准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划项目及使用范围使用,不得挤占挪用。扶贫、发改、财政部门在资金筹集、拨付、使用等各环节全程进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六)制度建设。建立了《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搬迁对象、补助标准、建设地点、建设标准、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内容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了《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对工程建设进度、投资安排使用、搬迁户等情况掌握准确,不存在虚报、漏报、瞒报等情况。建立了《项目档案制度》,按照项目运行流程全面反映项目立项审批、资金申请拨付、工程建设验收等各个环节所必备和产生的资料内容。建立了《资金台账制度》,实行“物理隔离、封闭运行”,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建档立卡搬迁户补助资金使用账目与同步搬迁户分离,严格做到投向明确、精准。

  (七)后续就业和产业发展。培育后续产业,搭建致富平台,为搬迁群众脱贫致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是通过安置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二是积极协调当地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与搬迁农户发展订单农业或吸纳搬迁群众务工。三是依靠人社、教育等部门加强搬迁群众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其他职业技能培训,改变搬迁群众原有的落后生产方式,增加和提高搬迁群众劳动技能,实现增收渠道的多元化。

  (八)旗县级项目实施主体运行。旗人民政府已经与项目实施主体莫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易地扶贫搬迁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项目实施主体按照自治区要求规范设置,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运营合法。公司无债务纠纷和不良征信记录,自身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九)加强宣传,发动群众,提高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借助报刊、电视、广播、宣传标语等多种舆论工具,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通过政策宣传,较好地消除了搬迁群众“故土难离”的情结和安置地原住居民的“排外”思想,充分调动了迁出、迁入区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积极性和主动性。

  衣食住行一桩桩一件件都是民生头等大事,易地扶贫搬迁就是根本上“拔穷根”,让贫困户真真正正的“挪新窝”,奔向小康大道。

  


[责任编辑: 白静]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草原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