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发生意外导致伤残,虽然获得了赔偿,但退伍军人老贾的生活仍因此陷入困境。前段时间,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从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得知这一情况,立即启动程序为老贾申请司法救助。近期,检察人员将救助金给老贾送到了家里。
老贾是一名退役军人,服役后被安置在地方企业。因为企业效益不好,2016年后老贾从企业出来自谋生路,生活条件稍有改善。2019年在青山区某企业进行清槽作业时被塌陷的土方拍倒,工友们赶紧把他从土方里救出送往医院。后经医院诊断,老贾被确诊为左侧胫骨骨折、腰椎骨折等多处伤情。经包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鉴定结论为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今年,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司法救助1+N+1模式”,打造“检察院+法院、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社区等多家单位+救助对象”的模式,关于退役军人老贾的司法救助线索就是在“N”这个中间环节移送过来的。
针对老贾的情况,青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前往老贾所在的社区以及周边邻居家进行调查走访,并对相关案卷进行审查。经审查查明,2020年8月14日时,青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裁决被申请人某公司支付老贾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7.4050万元。经起诉、上诉等法律程序,2020年12月8日经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该公司对老贾进行了部分赔偿。
今年6月2日,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针对老贾已经调解且获得部分赔偿进行公开听证。经过综合考量,青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双方虽然达成调解协议,但老贾实际获得赔付数额与青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数额相差较远。老贾因该案受伤为残疾人,无法从事体力劳动,现还需继续吃药治疗,生活支出较大,无经济收入来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最终决定予以救助。
几天前,拿到救助金的老贾给检察院送来锦旗。老贾说:“我的腰虽然不好,但是你们的做法撑起了我的腰杆子,这笔钱不光给我减轻了负担,最重要的是让我感受到了国家和社会带给我的关心。”(记者 霍晓霞 实习生 马梓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