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首批社会责任储备粮油落实到位
内蒙古新闻网  21-09-12 09:32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本网讯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阿妮尔)记者从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区进一步深化地方粮食储备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藏粮于市”机制,积极探索在规模以上加工企业建立以稻谷、小麦、玉米和食用植物油为主的社会责任储备制度,力争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全社会储备共担机制。

  近日,内蒙古华贸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23户承储企业荣获“内蒙古自治区社会责任储备粮油加工企业”牌匾,标志着全区首批社会责任储备粮油落实到位。

  据悉,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全区自愿承储企业进行摸底造册后,通过多次调研论证、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在综合考虑企业分布、加工产品种类能力、企业所在区域产粮特点、政府储备粮规模和企业申报承储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最终将兴安盟作为了社会责任储备试点盟市。并确定兴安盟申报的23家企业作为首批承储自治区级社会责任储备粮油加工企业。与此同时,试点先行示范,目前已核定社会责任储备粮油18080吨。

  接下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社会责任储备粮油档案、仓库设施和参数牌等进行进一步规范,统一组织检查验收。赋予承储企业10项试点管理任务,签订《内蒙古自治区社会责任储备粮油加工企业公开承诺书》,强化企业诚信,提高社会公信力。制定长效机制,于2023年在全区各地普遍推进社会责任储备粮油制度,力争在“十四五”末,大幅提升社会责任储备规模。


[责任编辑: 杨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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