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统一规范河湖长公示牌
内蒙古新闻网  21-09-22 20:57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美丽的岱海。(自治区水利厅提供)

  记者从自治区水利厅获悉,针对河湖长公示牌线索举报等功能发挥作用越来越明显等情况,我区率先印发河湖长公示牌设置指导意见(试行),对河湖长公示牌进行统一规范。

  我区河湖长公示牌分为自治区级、盟(市)级、旗(县、区)级、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级4级。明确了各级河湖长公示牌的制作、安装、巡查、管理的维护主体,各地区建立公示牌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公示牌检查维护并及时进行维修、清理或更换。公示牌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公示牌的更新,同步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河湖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电子公示牌的更新。(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张慧玲)


[责任编辑: 胡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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