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就“十四五”期间我区民政事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进行详细解读。
《规划》聚焦“十四五”时期阶段性任务,从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有序、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有效等3个方面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的发展目标,制定了16项主要发展指标和9个重大工程项目。
在基本民生保障方面,《规划》提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等任务。计划到2025年,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年度递增,农村牧区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达到75%,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达到100%,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达到100%。
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规划》提出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深化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健全现代社会工作制度、积极发展慈善公益事业、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加强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等任务。计划到2025年,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达到8.15万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3.5万人次,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覆盖率达到80%。
在基本社会服务方面,《规划》提出提升婚姻收养管理服务水平、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加强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推进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康复辅助器具助老助残能力、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等任务。计划到2025年,旗县及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达到100%,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50%。
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规划》还提出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养老服务保障、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产业、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监管水平等任务。计划到2025年,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60%。
根据以上重点任务,《规划》提出,在“十四五”时期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儿童福利服务工程、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工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工程、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建设工程、地名服务工程、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工程、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9项重大工程,进一步增强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