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5日召开的中央纪委农村牧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座谈会上,中纪委和自治区纪委调研组听取了兴安盟农村牧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同与会人员进行座谈交流。盟委委员、纪委书记冯超出席座谈会。
近年来,兴安盟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农村牧区民主进程,围绕典型示范,扎实创建示范载体,促进了农村牧区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在全盟855个嘎查村中全面推行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在公开内容、形式和方法上不断探索群众知情、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有力地促进了民主监督、民主管理。
几年来,各地把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纳入了村民自治章程,不断完善和提高村民代表会议决策能力和水平,通过建立健全多项民主监督制度,使村干部的权力得到了有效制约;围绕“三资管理”,还利于民;遵循“便民、利民”的原则,努力构建服务载体,不断创新和完善基层便民服务的形式和措施。
在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践中,兴安盟推行了“五步决策法”和“倒置式”民主理财新模式以及村干部“廉洁双述”工作法,促进了基础党风廉政建设。
在听取汇报并同与会人员进行交流后,中纪委调研组对兴安盟农村牧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调研组强调,要以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要以推广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为重点,切实加强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加强组织领导,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方式方法,加快农村便民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张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