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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一亿人”:我们还要准备什么——代表委员建言“新型城镇化”
“资本进入农村土地就那么可怕吗?关键是如何使资本进入后形成良性资本,形成让农民得实惠的资本。”政协农业界的分组讨论会上,辽宁省营口市副市长高炜委员语气坚定。
话音刚落,一旁的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委员就回应:“现在正在研究制定相应的规范。但是按照现在的要求,资本进入农业的标准是不能改变所有权、不能改变用途、不能损害农民利益。”“我们必须高度警惕,部分地区农村土地一旦‘非农化’,就不能再变成农业用地,就不可逆转了。”陈锡文委员一脸严肃。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今后一个时期,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一亿人”问题: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
1亿人进城后,他们原有的土地如何有效利用而不至于撂荒?除了户籍的农转非,他们如何在城市找到心中的“家”?“要实现‘三个一亿人’的目标,我们还需要顶层设计,需要政策配套。”陈锡文委员说。
变更户籍后,社保怎么跟进
“农民变市民的过程中,户籍制度改革如何跟上?”面对这样的提问,陈锡文委员反问道:“拿到户口本难道就算变成市民了吗?”
近年来,各地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据初步统计,河北、江苏、浙江等12个省份相继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实行不同规模城市差别化落户政策。
“必须看到,户籍制度改革最直观的体现就是一个户口本,拿到这个‘本’还远远不够,如果相关公共服务没跟上,非农户口的意义并不大。如何解决农民进城以后的就业问题、住房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子女教育问题?怎样让进城的农民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这是问题的核心,需要大量的公共投入。”陈锡文委员强调,“让农民能进得了城,能在城市发展,才能真正实现‘人的城镇化’。”
陈锡文委员对他在泰国曼谷的调研经历印象深刻。“进城农民工要留下,除了要到劳动局登记,还必须到社保局登记。也就是说,老板要同意给农民工缴纳8年与曼谷市民一样的社保金。”陈锡文说,“企业愿意为他们这样做,前提是劳动者有较高的素质。”
“这也提醒我们,要重视对农民工的培训,让他们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机会,而不是打几年工就回到农村。更重要的,‘农民市民化’要有清晰的制度设计。一些地方进行了很好的探索,例如广东中山实行的农民工‘积分制’。未来,各地的相关制度和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和细化,同时加大投入,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陈锡文委员说。
农民进城后,土地怎么流转
截至2013年底,我国城镇化率已达53.73%。事实上,早在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总数就已超过农村人口。这一重大转变表明我国城镇化进入新阶段,同时也提出新的考题——农村人口减少后,如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因土地权属关系不明确,部分农户担忧土地流转后会失去经营权,不愿意将手中土地流转出去,使土地仍处于分散耕作状态,导致土地无法成方连片流转,直接影响了农业综合效益。”天津市宁河县委书记李树起代表建议,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步伐,统筹搞好顶层设计、情况研判、制度建设和信息公开。同时,尽快制定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从流转申报、审批、登记到合同签证、兑现以及日常监管等全过程进行规范。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霍学喜委员对土地流转高度关注。“陕西在土地流转制度方面有很好的探索。”他说,“我们有杨凌的‘土地银行模式’、‘高陵模式’和‘平利模式’,还有定边县的‘家庭农场’模式,都为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与政策积累了经验。”
霍学喜委员也提醒要注意当前土地流转中面临的问题:“一是少数地方存在土地流转过度非粮化,粮田面积在流转过程中高比例转为经济作物用地,令人担忧。二是土地流转中应加强合同管理。农村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纠纷,多属合同不规范引发的矛盾。三是应鼓励工商企业进入农村,投资农业,但应着眼于服务、带动农民共同发展,而不能取代农户的生产功能,兼并土地或套取政府惠农政策。还要谨防个别地方政府借土地流转之名,行土地买卖之实。”
对土地流转中已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霍学喜委员认为,要及时研究,加强监管,科学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