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评论 论道 先锋 观点圆桌会
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思想  >  评论   
谁该为救援埋单?
内蒙古新闻网  17-08-30 11:25 打印本页 来源:北方新报 
 

  近年来,各地发生的驴友遇险事故屡见不鲜。每次险情发生后,都能看到警方、消防战士和救援中心的身影。很显然,驴友的盲目探险行为,在给自己的生命带来危险的同时,也造成了社会公共资源的浪费。那么,驴友遇险,谁来为救援埋单?

  毫无疑问,保护群众生命安全、救助处于危险境地的公民,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同时也要看到,政府实施救助过程中,要出动民警、武警和消防官兵,动用必要的救援设施,成本不菲;而所消耗的公共资源来自纳税人,如果救人成本全部由政府买单,显然会浪费公共资源。就此而言,对部分有组织无纪律的驴友冒险造成的救援费用,应由肇事者负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这样做,不仅有利于遏制盲目探险行为,本身也体现了对公众生命安全负责的精神。

  当然,让驴友承担必要的救援成本,并不是否定野外探险。探索自然奥秘,挑战体能极限,是非常宝贵的精神和实践。野外探险行为理应得到保护、鼓励和发扬。但野外探险需要专业训练,而非盲目冒险。如果认为驴友就是穿上户外服装、佩戴户外装备,岂不荒唐!总之,对违法违规的探险行为需要当事人付出必要的代价,这也是探险者应该承担的责任。而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处罚,让违法驴友承担部分救援费用,既是对驴友探险行为的规范,更是对其人身安全最好的保护。文/时 令

[责任编辑 王美花]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音乐剧《草原英雄小姐妹》上演
全区优秀小戏小品展演首府开演
桑格尔读秒进球 呼和浩特队主场战平
【现场】骏马奔驰备战比赛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内蒙古纪委通报:呼市、包头市等7个盟市 9名领导干部受处分
• 内蒙古山东商会自治区理事会今天成立
• 2017年阿斯塔纳世博会内蒙古活动周开幕 布小林张伟致辞
• 内蒙古派出督查组督查各地中央一号文件落实情况
• 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召开
• 内蒙古体育代表团亮相全运会 李倩担任旗手
• 内蒙古纪委:通报7起扶贫领域及涉农涉牧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专题推荐
治国理政进行时
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宣传云
• 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网络主题活动
• 砥砺奋进的五年
• 内蒙古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举报指南
Copyright©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