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下午3时,开鲁县公安局开鲁镇郊派出所民警接到某加油站工作人员报警称:一黑色越野车加油后,手机支付油款未成功就驾车离开了,请求出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迅速调取加油站的监控录像,很快获取了涉事车辆的牌照号码。在交警部门的协助下,民警辗转获知车主金某的相关信息,并与其取得了联系。金某通过电话告诉民警,称自己因为午饭喝了不少酒,便将车交由他人驾驶,在加油站加完油后,坐在副驾驶位上的金某晕乎乎地用手机扫码“支付”了油费,那位朋友旋即驾车离开。
民警打来电话时,金某还蒙头转向地不知原因,通过查看自己手机的支付记录,方才知道酒后误事,于是赶紧主动与加油站工作人员联系,并支付了油费。(记者 李晶 通讯员 梁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