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年内在全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专项行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打一场化解社会矛盾的攻坚战。通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把存在的社会矛盾、问题彻底查清,把凸显的社会矛盾大部分予以解决,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社会矛盾的产生,把改善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化解社会矛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所在是解决民生问题。因此,化解社会矛盾,要下大力气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人民群众是维护稳定的主体。只有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要集中更多的财力物力解决就业、社会保障、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困难家庭和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城乡低保等突出的民生问题,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要坚持科学发展,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的发生。做决策、上项目,不仅要进行经济效益评估,看要不要干,而且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看能不能干。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要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严格依法办事,防止在决策、审批等前端环节因工作不当产生社会矛盾。即使对符合公众利益、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的好事实事,也要办好办细,不能草率从事。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都要带着感情去做群众工作,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把矛盾化解掉。要加强相关政策研究,逐步解决突出问题。
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推动问题的解决。
开展好社会矛盾化解专项行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抓住改善民生、保障民生这个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基层迫切需要解决的棘手问题,努力让群众满意。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有了困难、出现了矛盾和纠纷,来找党委、政府,找政法机关,这是对我们的信任。各级领导干部要继承发扬好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机关干部定期下访等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治安突出问题走访排查,动员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带着感情深入基层群众,抱着虚心求教的态度走进矛盾,摸清和找准需要破解的难题。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只有解决好民生问题,社会才能和谐。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要求我们更加重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加重视化解因民生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我们要牢牢把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要坚持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从源头上解决群众诉求。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化解社会矛盾,必须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我们要把准群众的脉搏,认真解决影响民生民利的突出问题,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关系民生民利的重点难点问题,用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