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1日上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3月31日上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额尔德尼、罗啸天、郝益东、柳秀、赵忠、呼尔查及秘书长杭桂林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连辑列席会议并作关于提请任免人员的说明。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会议议程,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车管理条例》的说明;听取了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呼和浩特市气象条例》的说明;听取了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说明;听取了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说明。

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各社区的市和二连浩特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内蒙古新闻网 安华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