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7月22日上午,由自治区妇联、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内蒙古鼎新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举办的内蒙古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签约仪式暨培训会议在呼和浩特市举行。

内蒙古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合作签约仪式暨培训会议在呼和浩特举行
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是由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担保基金,内蒙古鼎新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担保,经办金融机构发放,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补贴,专项用于农牧区妇女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贷款。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为具有内蒙古户籍的农村牧区妇女和吸纳女性就业人员较多的劳动密集型农村牧区小企业,贷款额度原则上控制在5万元以内,对创业能力强、创业项目质量高、带动就业人数多的个人,最高限额可以提高到8万元,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小企业,贷款最高限额可提高到人均1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且符合相关规定,可展期一年,展期期间不贴息。

自治区妇联、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内蒙古鼎新担保公司三方签约成功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张津在签约仪式上表示,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和谐之际,全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启动,对于全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健康发展,对于妇女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悉,自治区政府已将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列入2011年度自治区政府为民办的十二件实事之一,全区2011年度贷款规模为6000万元,先在7个盟市的15个旗县试点投入使用,然后逐步扩大规模,在全区推开。
签约仪式后,7个盟市妇联发展部部长,15个试点旗县妇联主席与信用联社信贷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关于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培训。(内蒙古新闻网 李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