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区试点社之—的阿鲁科尔沁旗联社,自开展支持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促进牧民增加收人工作以来,坚持做到“三优先”、“三放宽”的信贷原则。
“三优先”是指:—是牧区贷款优先发放,全旗信用社可用资金优先向牧区倾斜;二是牧业贷款优先发放,个体工商业贷款和农业贷款为牧业贷款“开绿灯”;三是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贷款优先发放。到7月末,全旗牧区信用社社均贷款余额达5280万元。
“三放宽”是指:—是放宽贷款授信额度,根据贷户资产状况、信用程度、保障措施的不同,适当提高了贷款授信额度的限制,单户牧民借款由原来的最高5万元,提高到100万元,畜牧业龙头企业借款由原来的最高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二是放宽贷款方式,由过去传统的小额信用贷款和牧户联保贷款方式,拓宽到牧户联保、保证、担保、抵押等多种贷款方式,探索开展“信用社+企业+牧户+专业合作社+保险+担保”信贷合作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担保基金、风险保证金、牧业保险以及联户牧场、牧民专业合作社的联保体作用;三是放宽贷款期限,畜牧业生产贷款期限原则上为3年,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生产周期适当缩短或延长。
截至7月末,阿鲁科尔沁旗信用联社已经向10个龙头企业和部分联合牧场、家庭牧场、牧草基地牧民,发放贷款68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