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乌海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交通管理部门强化客货运企业管理
内蒙古新闻网  11-09-30 10:46 打印本页 来源: 乌海日报  
 

  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最近,交通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客货运企业管理。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部门严格审查客、货运企业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对不能满足从业资格要求的立即责令停业整顿。

  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客运场站严把客车出站关,公路客运车辆未经安全检验、未经GPS良好程度检查、未向乘客讲解安全逃生知识等不允许出站。

  交通管理部门规定,从2011年10月1日起,所有公路营运客车一律采用反光材料喷涂车辆放大号。公路客运企业对所属车辆GPS运行情况监管不力的,由相关管理部门给予黄牌警告或责令停业整顿。客车驾驶人故意关闭、遮挡、损坏GPS监管设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发生3次以上的,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

  交通管理部门强调,从2011年10月31日起,所有7座以上从事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到所属教育部门登记,驾驶人到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并按指定路线行驶,未登记备案的以非法营运查处。(英文)

[责任编辑 赵静 ]

牧草丰收
“悬空”的茶壶
较量
金秋看草原
内蒙古进入全面秋...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自豪的技术员
甲壳虫如何变身保时捷
 
2011高考专题
内蒙古·香港经贸合作活动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