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根河市林区来呼和浩特市打工的一对花季姐妹———巍巍、婷婷,因为租住的楼房楼道内发生大火,姐妹俩都被重度烧伤。10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解放军第253医院烧伤科,看到姐妹俩面部、手臂、双脚都被烧伤,伤势面积超过40%。目前,姐妹俩已经接受了第一次植皮手术,生命体征相对平稳。她们的母亲含着泪说:“大女儿今年25岁,两年前来到呼市工作,二女儿今年7月刚毕业,参加工作没几个月。”这起惨祸发生于9月3日凌晨,祸首是楼道里居民堆放的杂物起火。类似的火灾仅今年就在呼和浩特市发生了10余起。
姐妹逃生被熏倒居民冒险拖出楼
巍巍、婷婷姐妹俩租住在回民区小府路制锁厂宿舍楼5楼。与她们合租房子的一个小伙子田旭回忆事发当晚的情景:“9月3日凌晨1点左右,姐姐巍巍在睡梦中闻到烟熏味,急忙叫醒我,随后我们3人出门逃生,楼道里全是浓烟,呛得喘不过气来。她们在前面走,我紧跟在后,可走到4楼时,我拖鞋掉了没法继续走,便返身上楼,我大声喊她们回来,却不见了她们的身影。”田旭再见到姐妹俩时,已是大火被扑灭后在楼外的空地上,两人浑身焦黑。小区居民讲,姐妹俩当时被熏倒在一楼楼道门口,有居民冒险将两人先后拖了出来。
住院至今,姐妹俩医疗费已经花去24万余元,大部分是向亲戚、朋友借的,后续的费用家人已无力承担。事发后,妹妹婷婷的同事第一时间通过微博向社会发出求助信息,并上传了姐妹俩的照片。这几天,关注姐妹俩的热心人很多。两人的单位也送来部分医疗费,同学和同事纷纷捐款,目前已筹集了3万多元。
老旧小区缺物业公共楼道成“仓库”
起火的是堆在一楼过道的破旧木柜子、沙发和废纸片, 原因尚未查明,这些杂物的主人到底是谁也没人承认。因为楼道杂物起火导致的惨祸已远不止这一起。记者从呼市消防部门获悉,仅今年前9个月,呼市地区就已发生大小10余起楼道火灾,团结小区东区两女子逃生时身亡,大南街统建楼一对母女在浓烟中被熏倒差点没能逃生……连日来,记者观察发现,发生楼道火灾的小区基本都是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这样的小区在呼市不在少数。
据姐妹俩租住的制锁厂宿舍楼居民冯女士反映:“小区内的很多居民都将房屋出租了,有的连暖气费都不交,更别说物业费了,因此,小区内没有一家物业公司愿意接管。小区里卫生、治安环境都很差,楼道里堆放杂物的现象更是比比皆是。”
13日,记者来到起火的2号楼2单元时看到,楼道内已经没有任何杂物,被烧毁的楼道门也换成了崭新的防盗门,但其它几个相邻单元内堆放着木衣柜等不少杂物。
消防人员说,“《消防法》中第21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然而,因为缺乏物业管理,很多居民无视法规,把楼道当成了自家仓库。长期以来,这些废旧物品已成为威胁居民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杂物阻塞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助长火势蔓延,还会产生大量烟雾,堵塞楼梯口,后果不堪设想。”
追究事故责任取证无人承认
因楼道杂物引发火灾事故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呼和浩特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孙胜喜律师认为:“引发火灾的责任方和楼道管理责任方要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在楼道内堆放杂物的人对物品处置不当,则应该负有次要责任。另外,在楼道内火情较大、明显不具备通过条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强行逃生受伤的,自身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如此说来,巍巍、婷婷姐妹被烧伤除造成火灾的事主外,自己也要承担一定责任。这座居民楼住着14户人家,为什么只有这姐妹俩被烧伤?因为其他人都躲在屋里没出来。呼市消防支队宣传科科长周永亮分析说:“这姐妹两人住在5楼,按当时的具体情况,如果当时冷静一些,躲在家里打开窗户报警,应该不会有事。导致姐妹俩烧伤的原因之一,是她们对火情缺乏准确判断的情况下、盲目仓促逃生。火灾发生在一楼,明火已将楼道口完全封死,她们却穿着背心短裤强行冲出楼门,因此才被烧伤。在此我们提醒大家,如果楼道内起火,一定不要惊慌,首先要立即报警。如火势不大,但有浓烟,可以逃生,但必须将毛巾打湿捂住口鼻,
匍匐快速通过浓烟区,到达安全地带;如楼道内火势较大且有浓烟无法逃生时,可用打湿的毛巾堵住门缝,防止浓烟进入,等待救援。”
消防部门称,姐妹俩被烧伤已成事实,但目前由于火灾现场在消防官兵赶到前已经被清理,因此无法认定是人为失火还是电线短路失火。而且,小区没有物业管理方,楼道内的杂物也一时难以确定主人,所以,即使有了火灾事故认定,一时也很难确定谁是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记者 毛锴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