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包头兵工华居一住户家中起火》:被烧伤的男子点燃汽油纵火
内蒙古新闻网  11-10-26 09:39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昨日本报报道了包头兵工华居一住户家中起火的消息后,记者了解到,案件已经侦破,纵火者为被烧伤男子张某。目前,张某正在包钢医院接受治疗,另一名被烧伤者是小女孩,两人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据包钢医院烧伤科王大夫介绍,小女孩全身烧伤面积达到30%至35%,主要集中在头部和面部,气管已进行切管治疗,还出现了后期感染等问题,随时存在窒息的可能性。成年男子被烧伤面积达到50%,主要集中在头面部、四肢以及膝盖等部位。还存在血栓,现在两人均未脱离生命危险。

  据了解,成年男子为犯罪嫌疑人,包头市青山区人,离异多年,低保户,是出事房屋承租人。

  2010年2月,59岁的张某暂居住在某单位仓库,将房屋转租给李某与刘某。几个月前,张某搬离仓库找到李某及刘某,要求腾出房屋,但由于房屋租期未到,两人要求张某赔偿毁约经济损失,双方就赔偿金额发生分歧与争执,张某因此怀恨在心。

  2011年10月24日凌晨5时许,张某拎着汽油桶、怀揣刀具来到兵工华居3栋6楼,用自己的钥匙打开房门,李某和刘某被惊醒,与张某发生争吵与打斗。在此过程中,张某将刘某捅伤,并将李某、刘某、李某女儿逼到阳台厨房,在厨房内泼上汽油。在双方抢汽油桶的过程中,张某点燃了汽油。李某13岁的女儿爬出窗外,李某、刘某在爆炸中身亡。

  死者李某和刘某分别为包头人和山西太原人。李某今年39岁,离婚后带着女儿与刘某同居。

[责任编辑 赵静 ]

从小爱科技
京剧进校园叫好又...
血液中心告急战士...
收购马铃薯
包兰线集中修施工...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内蒙古预备役师换装阅兵
最英俊国王大婚
 
“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
2011高考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