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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投资兴办体育产业
内蒙古新闻网  11-11-07 10:20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记者昨日了解到,为加强体育市场的管理,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治区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市场管理条例》,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今后内蒙古将大力发展健身服务业,自治区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投资兴办体育产业,鼓励和支持体育经营者培育优秀体育人才和开办观赏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

  该条例规定,从事体育市场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具备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职业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此举可切实保障体育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

  自治区体育市场培育和体育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由自治区政府另行制定。

  自治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际、全国和全区经营性的体育竞赛、表演、展览、展示活动的监督管理。体育场(馆)和其他场所不得接纳未经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经营性体育竞赛、表演以及其他体育经营活动。

  此外,自治区鼓励和支持赛马、搏克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产业开发和经营发展,在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产业开发中可以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文/刘欣荣)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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