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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划定苏木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
内蒙古新闻网  11-11-08 10:09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饮用水水源保护直接影响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关系到内蒙古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为严格控制保护区内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依法保护饮用水水源,内蒙古自治区近日开展了苏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记者了解到,此次保护区划定工作由各旗(县、市)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经所在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区环保厅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划定方案要求苏木乡镇、嘎查村所在地在用、备用和规划在建的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应当全部划定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后,有关部门将完善水源地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和宣传牌,并采取综合措施治理水源地污染,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记者王树天)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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