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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引关注 呼和浩特市校车安全吗?
内蒙古新闻网  11-11-21 09:57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管理

  处于真空状态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呼和浩特市还没有出台任何关于校车的管理办法,在校车的监管方面仍处于真空状态。学生家长、专业校车服务公司、学校均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促使校车驶入健康快车道。

  王海峰告诉记者:“现在,呼和浩特市的校车市场被一些不法经营者搞得乌烟瘴气,秩序有些乱。另外,各个专业校车服务公司正处于起步阶段,方方面面还需要逐步完善和提高。我们真心地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正式出台校车管理办法,规定这一行业的行为准则,这样才能让每辆校车跑得更加安全、更加放心。”

  难点

  教育部门:鞭长莫及

  针对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幼儿园接送幼儿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况,教育部当即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马上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大排查。

  该通知要求:各地要逐校逐园逐生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要予以劝阻;对于农村贫困地区、交通运力比较困难的地区,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统一为学生和幼儿配备或者租用安全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

  该通知规定: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要认真对车辆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通知还要求各地集中进行一次中、小学生及其家长交通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提醒家长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

  对此,自治区教育厅的工作人员表示,近期,该部门将携手相关部门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大排查。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管理范围内的校车安全、学生乘车安全等方面情况,教育部门及各学校、幼儿园都在开展教育。由于教育部门没有执法权,对于社会上各种所谓的校车,只能是鞭长莫及。”

  行动

  交警:多措并举严管校车

  结合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的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呼和浩特市交警支队近期出台了多项措施,重拳出击严管校车。

  首先,严格校车审批手续。学校、幼儿园用于接送孩子的车辆必须按照要求办理校车登记手续,并且在车身喷涂统一的校车标志;对申办校车手续的车辆,要到校车服务学校的主管部门备案;车管所需要验其车辆行驶证、审验记录、交强险情况、车辆事故信息等,并且要求其到检测部门上线检测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标准的方能办理校车登记手续。

  其次,严查驾驶员资质。对于接送孩子校车的运行时间、行驶路线和驾驶员进行逐校逐车核实建档,并且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本校校车定期审验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对校车驾驶员的驾驶资质进行审查,防止准驾车辆与校车车型不符的驾驶员驾驶校车,对2011年交通违法记满12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校车驾驶员要坚决停运,待复验或者审验合格后再恢复上岗;对在两年内有超载20%以上、超速50%以上以及饮酒和醉酒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发生了负主要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要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和学校,坚决不允许以后再驾驶校车。

  再次,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在日常执勤中,加大对接送孩子校车的检查力度,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严格处罚;对没有进行校车登记、没有张贴校车标识而接送学生的车辆一律停运,并且通报教育部门处理;对校车驾驶员不具备驾驶校车资格的一律停运,并且通报教育部门处理。

  此外,交警部门开展打击校车外组客或者校车擅自改变服务学校、改变行驶时间、改变行驶路线以及黑校车等活动,严禁拼装车、农用车、报废车搭载学生上下学;加强校园周边秩序管理,重点治理学校周边乱停乱放、非法营运、逆行等行为,为学生出行创造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记者 牛天甲 牟 野 艾文涛)

[责任编辑 刘宇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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