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吹响了开启新征程的嘹亮号角。胡春华同志代表自治区第八届党委所作的《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富民强区努力把内蒙古建设得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美好》的报告,分析判断了我区所处的历史方位,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指导原则,全面部署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描绘了把内蒙古建设得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美好的发展蓝图。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目前我区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水资源保障能力不强,水利基础设施条件不适应发展需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
当前,水利改革发展面临着重大机遇,中央1号文件全面开启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新纪元,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全面吹响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进军号角。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水利摆在了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位置,明确提出了一批重点支持的水利项目和相关扶持政策,为我区充分利用国家展开新一轮大规模水利建设、加快解决水利长期历史欠账问题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安全水利、资源水利、环境水利和民生水利四大任务,积极践行“兴水是治本之策,节水是当务之急,努力向科学管水要效益”的新时期治水思路,按照“到2015年,水利基础设施瓶颈制约明显减缓”的总体要求,加快水利发展,全力提升水利对富民强区的基础保障能力。
(一)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加强分类指导,加大经费投入,细化目标任务,严格责任考核。重点推进文得根、扎敦河等水库和“引绰济辽”调水等工程前期工作,加强黄河、辽河、嫩江等重要江河治理的前期工作,加快实施黄河近期防洪工程,全力推进大型灌区配套改造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进度,着力提升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深入开展今冬明春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全面完成全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00万亩,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650万亩的建设任务。
(二)大力兴水,切实增强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海勃湾、红花尔基等在建工程建设进度,全力推进文得根、扎罗木得等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开工建设。结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有针对性地实施已有水利工程的扩源改造和功能调整,支持农牧民兴建小微型水利设施,大力调整用水结构,实施跨盟市黄河水权转换,积极探索建立水权交易机制。补充乌梁素海等湿地生态用水,大力推进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开展牧区草原抗旱基本水源井更新改造,提高应对供水安全危机处置能力。
(三)全面节水,着力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坚持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加快转变用水方式。全面实施“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建立以规划为统筹、项目为依托、部门相协调的政府涉水资金整合新机制。强化地下水管理,严禁新增地下水源井扩大灌溉面积。坚持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严格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发展高耗水产业特别是兴建煤化工项目,必须坚持依水布局、煤随水走,严禁高耗水项目开发利用地下水。加快实施“十大孔兑”综合治理、东北黑土区、黄土高原区等重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积极推动建立黄河流域“减沙换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新机制。全力推进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探索建设具有内蒙古特色节水型社会的有效途径。
(四)科学管水,不断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抓紧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推进用水总量控制、节约用水、地下水管理等配套制度建设,加快落实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从制度、政策、工作机制等多方面推动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继续深化国有、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加快农牧民用水合作组织及能力建设。
(五)加大投入,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公共财政投入政策,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地方各级财政专项水利资金,确保财政性资金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都有明显提高。尽快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制定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与使用政策,落实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落实水利建设金融支持政策,推进经营性水利项目进行市场融资,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鼓励农民群众参与水利建设。
(六)提升能力,全力推进依法治水进程。加快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强化水利科技支撑,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强化水文基础支撑,加快防汛抗旱能力建设,加强防洪工程和抗旱水源建设。加快完善水法规体系,尽快出台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节约用水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水行政执法体系,完善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全面提升水利社会管理能力,维护和谐有序的水事秩序。(作者: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戈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