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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规范使用民族语言整治不合格城市牌匾
内蒙古新闻网  11-11-29 10:56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晚报  
 

  “蒙汉文字要规范、无误,并保持字迹完整清晰。”昨日召开的呼和浩特市蒙汉文牌匾检查整顿工作现场会指出,规范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会市面设立的蒙汉文牌匾中,蒙汉文字内容的翻译应当在市民委蒙汉文牌匾管理中心及旗县区民委翻译;而城市牌匾的位置、形式、规格、色调、材料应当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设置牌匾应当整洁、美观、安全、牢固,不得有碍市容观瞻。这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我市牌匾所有单位或个人的要求。

  目前街面上的牌匾是否达标?记者随执法小组来到五塔寺东街,只见街边门店牌匾统一为蓝边、白底红字,蒙语文字在上、汉语文字在下,统一的牌匾整洁、美观、大方,街道也显得亮丽、清新。

  据了解,各旗县区民委、市容管理等部门,将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对各自所属辖区内的市面蒙汉文并用牌匾进行检查,并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本辖区内不合格的牌匾进行整改。 (云静 邓杰)

[责任编辑 刘宇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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