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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四化”建设谱华章
内蒙古新闻网  11-12-01 10:21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盟频道  
 

  近年来,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四化”建设为目标,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基层院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该院于2007年、2011年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被授予“国家一级规范化驻看守所检察室”、“全区先进检察院”、“全区十佳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并被最高检察院及自治区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执法规范化。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工作的首要责任,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在工作上求新、求变,切实把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各项要求和举措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办案工作中。

  一是实行“阳光公诉”,推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捕诉衔接制度”及“不起诉案件答疑说理制度”,兴安盟委副书记曾批示:请政法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推广。二是在全区首创出庭公诉动漫示证,起到固证示证的效果。三是实行繁简分流,缩短办案期限,建立快速办理批捕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四是对有调节可能的轻刑案件在审查批捕环节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五是继续推行自侦案件一体化办案模式,通过“系统抓、抓系统”工作方法,做到查出一案,牵出一串、带出一片”。六是在信访接待工作中实行微笑办案,实现了信访人满意百分百,息诉百分百,无越级访和群体访。七是在监区内设立检察宣传栏,制作“举报箱”,杜绝超期羁押。两年来,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418件649人。提起公诉468件715人。批捕、起诉准确率达到100%。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7件18人,其中大要案6件6人,受理举报、民事申诉、赔偿等各类性质案件30件,均得到及时移送处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队伍专业化。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坚持“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思想,以“加强领导能力、建设和谐党组”主题活动为主线,做到“三个带头”。一是带头学习调研、严格组织生活;二是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定期对全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干警精神面貌和作风有明显的改善;三作带头履行检察职能,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为干警做出了表率。党组成员勇于承担责任,敢于承担风险,乐于接受挑战,争做工作上的实干家,办案的带头人,为全院干警树立了良好榜样。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工作中,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注意与时势和实际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一是结合“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通过举办业务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干警进行检察业务培训、法律知识讲座。通过征文比赛以及学习观摩、研讨,以提高干警服务大局、公正执法等五种能力。二是精心组织实施素质教育,为适应当前网上办公办案需要,开展计算机技能竞赛;针对案件办理情况,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精品案件优质案件的评比,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三是鼓励干警参加各类检察业务培训班。分期分批输送党员干部到党校和检察官学院以及高等院校进修和深造,开展司法考试培训,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办案的能力,推动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现45岁以下干警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100%,通过公诉人达标、疑难案例研讨、组织观摩庭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干警的执法办案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检察工作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

  为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党员队伍,该院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争创先进,服务大局、勇当先锋”的主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他们突出“创”字求突破,立足“争”字谋进取,围绕“实”字促发展,狠抓“文化育检”、“创新强检”、“民本立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广播电台等媒体对该院的事迹同步进行了宣传报道。内蒙古党委、兴安盟委分别以“专报”形式对该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促进检察事业发展的事迹进行了深入报道,并上报中共中央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中央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主办、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承办的“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专栏分别以《内蒙古乌兰浩特:检察院“四育”并举谱写创先争优新篇章》、《为了百姓那点事儿!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创先争优活动纪实》为题,介绍该院检察队伍建设情况。

  管理科学化。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管理机制建设作为带动基层院发展的重要抓手,注重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长效性,努力提升科学管理的层次和水平。

  为完善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规范全院的工作程序,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制订了78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照《综合工作考核办法》、《检察工作奖励办法》以及《业务工作考核办法》对干警个人和部门进行全面、细致的考核。同时,大力宣传制度所规定的内容,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违反禁止性规定要承担什么后果;另一方面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要求每一个领导干部、每一名干警、每一个岗位都对照相应的制度审视目前的工作情况,查找各自是否存在不认真、不严格执行制度的问题,一项一项的改正,对违反制度的严肃处理,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有纪不守、有法不依的问题,形成靠制度管人、管物、管事的良性机制。

  为全面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该院各职责部门对本部门检察业务进行了全面清理。首先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虽有制度但没有落实的,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制定落实措施。其次,在检查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执法的制度:细化办案流程,依法完善以“办案流程图”、“工作流程图”为主要内容的流程管理机制,细化各部门、各岗位、各环节的工作程序、办案标准和相关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以规范化确保案件质量,以减少执法随意性,并逐步实现对办案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要求办案工作项项有规定,件件有标准,事事有程序。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办案责任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和每个岗位,对破坏制度、违反纪律的坚决追究,维护制度严肃性。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监督的刚性和效力。加强内部各个诉讼环节之间的制约,加强举报、立案、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申诉等环节的相互制约,强化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对职责部门的领导和监督,以全面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保障现代化。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务保障现代化在基层院实现持续、科学发展的基础作用,不断完善和改进服务保障工作。筹资建设了5000多平方米的集办案工作区和办公区于一体的综合办公楼,建成了计算机局域网。建成了现代化的办案工作区和现代化的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指挥中心,实现领导远程指挥办案、实时监督办案的目标,使自侦案件的办理达到安全、高效。同时,还建立了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多媒体示证系统、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视频会议室。在初步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和办案现代化的基础上,又投入80万元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EPS不间断电源保证办公办案的安全;大楼监控系统达到30路,摄像机覆盖整个办公区域;干警人手一台笔记本电脑,使办案工作更加规范。法警队全面履行职责,防止了办案事故的发生,提高了司法警察履职能力,维护了机关良好的工作秩序。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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