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通报:截至今年10月底,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3年规划面积开工率100%,与陕西、北京、宁夏等8个省市自治区同居全国第一位;竣工率90.5%,仅次于天津市、陕西省、辽宁省,居全国第四位。
据了解,从2009年5月自治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到今年10月底,全区12个盟市共计已开工学校2395所,开工项目7276个,开工面积1775.48万平方米,占规划改造校舍总面积的102.01%。其中:加固改造面积444.41万平方米,新建重建面积1331.07万平方米。各盟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3年规划面积整体上已经100%开工。全区已竣工学校2082所,竣工项目6425个,竣工面积1575.40万平方米,占规划改造校舍总面积的90.5%。其中:加固改造面积417.86万平方米,新建重建面积1157.54万平方米。全区校安工程3年规划总投资245.6亿元,已累计投入资金200.68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2.06亿元,自治区本级投入23.50亿元,盟市、旗县(市区)投入75.65亿元,其它资金89.47亿元。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要求,从2009年5月开始,各省市自治区要在3年内对地震重点灾害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或者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其它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校舍,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将学校建成社会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这项关系民生的民心工程、关系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工程高度重视,成立了以自治区主席为组长,分管副主席为副组长,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安厅、监察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审计厅、安全监管局、地震局、地税局、金融办14个部门和厅局为成员单位的自治区中小学校安工程领导小组,建立严格的例会制度和调度制度,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按工程进度和质量对全区各盟市的工作进行排名,每周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深入12个盟市进行专项督查。
自治区与各盟市签订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目标责任书,将责任书履行情况纳入对盟市领导班子实绩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盟市、旗县(市区)也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政府制定的“线路图”和时间表,认真制定年度工程计划和3年工作规划。盟市、旗县(市区)主要领导亲自督察工程实施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按照排查、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程序,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地把校安工程和农村牧区中小学教育布局调整结合起来,与中小学标准化工程结合起来,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工程结合起来,多渠道筹措校安工程资金,科学合理规划工程项目,按期实行工程调度。各行业、各部门从完成工作任务大局出发,积极为校安工程开通绿色通道,出台优惠政策,简化审批手续,减免政策性收费,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效地推动了校安工程的顺利开展。(记者苏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