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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社区矛盾纠纷的“和事老”
内蒙古新闻网  11-12-14 12:38 打印本页 来源: 乌海日报  
 

  “妈妈,我错了!”8日,乌达区五虎山街道办事处育红社区的居民张英杰(化名)握着老母亲的手连声致歉。母子俩冰释前嫌不仅结束了双方长达几个月的“冷战”关系,也让在场的社区工作人员和五虎山派出所的民警为之动容。

  张英杰是一名精神残疾患者,生活中经常受骗,怕他吃亏,母亲就将他打工挣的钱保管起来,有需要时再给他。这本来再正常不过了,但在性格偏执的张英杰看来,母亲对其不公。于是,他总是和母亲找茬闹事。一次,他竟然将代步的电动车变卖了200元挥霍掉了,这更使得张英杰母子的矛盾再次升级。得知张英杰家的情况后,育红社区的工作人员李桂武与五虎山派出所民警组成调解小组,帮张英杰买回了电动车,并多次到家中做思想工作,最终解决了这一场棘手的家庭纠纷。

  这一家庭纠纷的圆满解决有赖于五虎山街道办事处调解委员会的行政调解力量,更得益于该办事处推行的“1133”普法调解工作模式,即“1”利用社区法律调解工作站平台,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提高辖区居民学法、知法、用法的能力;“1”推行“以调定补”调解激励机制,按照补贴条件和标准,给成功调解纠纷的调解员10元至200的奖励,增强调解员的积极性;“3”全面整合和强化调解职能,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者有效衔接起来;“3”实行多手段、多部门联动,实现公安、检察、法院参与社区调解。同时,针对个别当事人在案件调解结束后受其他因素影响容易反悔的情况,调解委员会按照“一案一访”的要求,注意做好已调解案件的跟踪、回访工作,及时掌握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纠纷反复。

  “1133”普法调解模式的推出,提高了五虎山街道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的效率和质量,节约了司法成本,使每一起纠纷都得到及时公正处理,每一个矛盾都得到有效化解,确保“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纠纷不上报”,从而真正达到了矛盾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据统计,该街道两年来共调解矛盾纠纷173起,调解成功165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5.38%,社区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度明显增强。 (董巍巍)

[责任编辑 王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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