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了辖区内所有“五七工”资料的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582名“五七工”开始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他们可自由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五七工”就是曾经在国有及集体企业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本地城镇户口、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所有职工(2010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须签订《五七工退休后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协议书》。一是承诺必须在上年10月底前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二是因四级财政不补助有经济收入人群,五七工退休人员必须负担全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05元;三是若财政补助政策发生变动,须按照调整后金额缴纳;四是若中断医疗保险,便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起超过3个月而续保视为首次参加保险,首次参保人员第4个月起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须缴纳15000元的一次性医疗保险基金,缴纳后就可享受与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险政策。经领导研究后决定若家庭困难实在无法一次性支付,也可在签订《五七工退休后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协议书》后,分两次缴纳,第一年缴纳医保费8000元,第二年缴纳医保费7000元。
目前,阿右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正将已审核认定的“五七工”资料导入自治区社保系统,缴费工作正式开始,缴费后的“五七工”可于12月后按月领到退休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地方补贴三部分),退休金从今年元月份开始计发,2012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