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下午4时,自治区国税系统税收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组织税收收入(不含海关代征95.6亿元)达到1003.06亿元,实现历史性跨越。其中,国内增值税676.3亿元、国内消费税52.7亿元、企业所得税215.8亿元、车辆购置税58.1亿元、个人利息所得税1599万元。
分税种看,各税种均有上乘表现,主体税种贡献突出。1至11月,全区国税税收收入增长35.32%,增速列全国第二。其中,国内增值税同比增长33.77%,企业所得税增长49.43%,国内消费税增长22.29%,车辆购置税增长20.95%。特别是,国内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大税种合计产生的税收收入总量占税收总收入的89%,两大税种合计产生的税收收入增量占税收总收入增量的93%,贡献十分突出。
分地区看,全区各地税收态势良好,均保持较快增长。1至11月,兴安盟、锡林郭勒盟和鄂尔多斯市税收增幅均超过45%,是全区国税收入增长最快的地区。“金三角”地区的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合计完成税收收入672.14亿元,占全区税收收入总量的68.20%,对全区国税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作出了较大的贡献。特别是,鄂尔多斯市税收收入增长始终保持在35%以上,税收收入已占到全区税收收入总量的1/3之多。
经济因素和征管因素相得益彰,合力拉动了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
从经济因素看,全区经济总量持续扩张,投资规模高位增长,企业效益大幅改善,都成为推动全区国税收入稳定增长的关键力量。全区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均保持持续增长,由此带动税收收入的增长。特别是,1至10月,全区原煤产量8.14亿吨,同比增长28.2%,全区发电量实现2444.34亿千万小时,同比增长15.9%,推动我区资源类重点行业的税收收入快速增长。1至11月,全区煤炭行业实现税收收入428.3亿元,占全区税收收入的44%,比2010年提升了4个百分点。
从征管因素看,全区各级国税机关强化经济形势分析、税源调查和税收预测,及时分析、排查和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严格控制新欠,大力清缴陈欠,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推行税源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截至10月底,稽查查补和自查入库各项收入7.34亿元。 (记者 任恒君 杨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