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7日,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出席呼和浩特市201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工作干部大会,并作重要讲话。记者马建斌摄
1月7日下午,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带领自治区考核组出席了呼和浩特市201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干部大会,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
胡春华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曹征海主持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那顺孟和代表呼和浩特市委、政府汇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安排,由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组成6个检查考核组,分赴各盟市和有关单位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同时对盟市和厅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惩防体系建设情况以及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胡春华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近年来,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区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我区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一定要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的高度,从推进自治区科学发展、富民强区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强有力的举措,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胡春华要求,要认真做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有关文件和检查考核方案,提高思想认识,搞好协调配合。各检查考核组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检查考核责任,严格执行检查考核工作纪律,确保检查考核扎实开展和风清气正。
胡春华强调,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努力营造人人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重点加强对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切实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胡春华要求,呼和浩特市要以此次检查考核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把握工作重点,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措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相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密切配合检查考核组开展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要突出抓好整改工作,能够改的要立即改;需要一定时间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确定专题,认真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通过检查考核,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切实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真正负起责任。(记者乔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