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梅是太仆寺旗红旗镇马莲沟村民,2011年患前交通动脉瘤,手术费用花销25万余元,这对一个仅靠农村低保金为生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家庭因病致贫。太仆寺旗民政局得知这一情况后,在新农合为其报销6万元药费、民政医疗救助5000元的基础上,将其纳入“爱心工程”救助对象,为其报销药费11.38万元,减轻了家庭负担。
为了切实解决城乡困群众因患大病致贫、返贫问题,盟委、行署在落实好现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的基础上,从2011年开始在全盟实施城乡大病救助“爱心工程”,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爱心工程”募捐活动。太旗响积极应,目前已累计募集资金53余万元。
根据大病救助标准及要求,该旗对救助对象2011年5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除扣除现行医疗保障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再给予救助。经严格把关申请、审核程序,全旗符合救助条件的共有79人,已发放救助资金154.79万元,最高领取“爱心工程”救助资金达11.38万元,人均救助1.96万元。
宝昌镇建北街的张秀莲是大病救助“爱心工程”的受益者。一家3口,孩子上学,靠丈夫打零工维持生活,张秀莲2011年被诊断出淋巴癌,和亲戚四处借钱治病,花去近2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其报销了6.2万元,旗民政医疗救助3000元。这次纳入“爱心工程”对象,领了6.2万元救助金,个人仅花销4.1万元,解了张秀莲一家的燃眉之急。张秀莲激动地直夸“共产党政策真是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