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落实政策,推进转移,加快提高城乡一体化水平。”为此,乌海市将继续坚持“转移、减少、集中、富裕”的发展思路,通过实施多项扶持政策,提高农区居民收入水平。
根据市委、市政府2011年11月出台的关于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若干意见,乌海市将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稳步提高农区居民家庭经营收入,着力提高农区居民工资性收入,努力提高农区居民转移性收入,加快提高农区居民财产性收入。
乌海市将引导和支持农牧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农副产品储运、流通业务,依托优势农副产品集中生产区域,建设适当规模的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在人口较为聚集的区域规划建设一批农副产品直销店,促进农区居民家庭经营收入加快变现。通过建立集农产品种植、采摘、品尝、生态观光、农家乐设施及加工为一体的综合试点项目,开辟农区居民家庭经营收入新途径。同时,积极发展村镇银行,探索农牧业设施和生产资料等进入担保的途径。
在提高农区居民工资性收入方面,该市鼓励企业优先雇佣农区转移劳动力,确保农区转移到城区的劳动力100%实现城镇就业,并使农牧业产业工人享有城镇劳动力同等待遇;将进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农区转移劳动力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享受免费的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政策咨询等服务,给予小额贷款担保等政策扶持。
同时,乌海市还将在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基础上,使本市各项补贴标准高于国家和自治区水平,着力提高农区居民转移性收入。此外,该市继续完善农区土地合作经营、农区土地转包经营、农区土地折价入股等多种流转模式,确保农区居民获得可靠的财产性收入,鼓励农区居民购置各类动产和不动产用于增加财产性收入。(刘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