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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消费者协会推行消费争议和解联络机制
内蒙古新闻网  12-02-01 11:27 打印本页 来源: 乌海市政府信息网  
 

  为强化企业自律、促进消费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乌海市消费者协会决定自近日起,在全市公用服务行业中建立消费争议和解联络机制。

  为保障制度的顺利运行,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公用服务行业中建立消费争议和解联络机制实行办法》和《乌海市消费者协会消费争议和解联络单位工作规范》,以规范消费争议和解联络机制工作程序,指导联络单位开展投诉和解工作。

  建立消费争议和解联络机制的目的是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引导行业组织和经营者逐步建立消费维权自律制度,努力营造科学文明、安全健康、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为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市消费者协会消费争议和解联络单位是指在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中,自愿接受消费者协会业务指导,对消费者协会移转的、企业自身受理的消费者投诉,积极以协商和解的方式,快速解决消费争议的企业。参与消费争议和解联络机制是企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履行法定义务的良好行为。对于企业而言,参与投诉和解机制是在企业自身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引入了第三方的监督,从而增强了自律维权的有效性。(贾玉莲)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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