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扎鲁特旗以“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为目标,把财政“蛋糕”切给民生,着力构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公共财政框架,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旗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15377万元,同比增收30250万元、增长35.5%。
该旗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高度关注新农村新牧区经济建设,通过“一卡通”发放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还草、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等惠农惠牧补贴28409万元;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323万元、农村牧区公路建设资金7167万元、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资金2640万元、现代农业项目建设资金2503万元,同时保证了中低产田改造、设施农业、收缩转移等农牧业基础建设支出;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拨付校安工程建设资金5731万元;拨付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4060万元,同时保证了民族高中、职业高中、普通高中部分贫困学生的学费、书费以及基层幼儿园建设、体育事业等教育发展支出;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支出,拨付新型农村牧区养老保险补助1300万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1823万元、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助3515万元,同时保证了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五保户供养、抚恤补助等社会保障支出;支持基层文化、卫生事业发展,拨付基层医疗卫生药品零差价补贴250万元、“村村通”工程建设资金65万元,同时保证了公共卫生及基层卫生人员绩效工资、农村牧区“草原书屋”建设等项支出;保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按工程进度拨付城镇基础设施工程、廉租房建设工程等项目资金11202万元;维护社会稳定,减轻基层压力,认定镇村两级债务3850万元,上报市财政局综改办,并录入自治区其他公益性镇村债务监管系统。
为了使各类民生资金及时安全高效运行,该旗特别加强了对教育资金、惠民补贴、民生工程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民生资金使用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加强了财政与教育、卫生、劳动保障、农业、民政等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同时,开展优质服务,进一步简化支付程序,提高支付效率,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惠及民生。 (特约记者王海林 通讯员刘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