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11.12.08”拦路抢劫案的17名涉案人员被杭锦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这17名犯罪嫌疑人中的孟某在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京藏高速公路的一个收费站工作。2011年12月1日,孟某通过一些大车司机得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沿黄一级公路还未设收费站,认为这是一个发财的机会。12月4日,他与好友阿某商议后,两人从乌拉特前旗租了一辆轿车,到实地观察踩点。过了3天,阿某又通知张某,称有一个挣钱的机会,让他找些人,一天付200元的工资。随后,张某联系到了8个人,其中的白某又联系了7个人。不到半天时间,一个由17个互不相识的男子组成的拦路抢劫团伙形成了。之后,孟某和阿某又租了2辆车,还买来镐把、警棍、匕首等作案工具。
12月7日晚上,他们17人坐进3辆车里,到了踩好点的公路上,灭了车灯,等待运货大车的到来。23时许,驶来4辆大车。他们便用3辆车前拦后堵,逼着让大车停下来。大车司机见拿着镐把的一帮人堵在了路前,无奈地掏了钱。从当日23时到第二天凌晨5时,他们共抢劫了8000余元。
12月8日,参与抢劫的5名男子回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其他12人继续守在路边抢劫。当这12人拦截了4辆车共抢劫2000余元后,杭锦旗公安局的警车出现了,民警经过近1个小时的追捕,抓获了这12名犯罪嫌疑人。
12月27日,回到临河区的5名涉案人员又聚到一起,开始了第二次的行动,共抢劫2000余元。当日23时,这5人被民警抓获。(记者 袁耀娟 通讯员 娜仁高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