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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部分楼盘被曝出事 开发商真的“跑路”了吗
内蒙古新闻网  12-02-15 09:50 打印本页 来源: 人民日报  
 
   三问

  购房者损失谁来担

  辛辛苦苦攒钱买房,却出现了目前的状况,购房者不但心烦,更加心痛。他们的权益应该如何保障?

  长沙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醒购房者,在购房前务必了解开发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是否齐全。

  这位负责人建议,购房者可通过官方网站、房产管理部门等各种途径了解开发商的资质、诚信度、规模等情况。

  而王义高则建议,一旦出现烂尾楼,政府应该收回项目开发权,重新引入有实力的企业进行开发,“不能让购房者的房款打了水漂”。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认为,从长远来看,应该尽量完善现有破产体系和破产程序,保护业主和债权人的利益。

  刘元春同时建议,地方政府也可以适当通过银行、金融等手段,对负债状况严重、资金有较大缺口的企业予以关注和监控,同时进行相应的政策调整,防止购房者利益受损。

  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卫东则建议,为防患于未然,应鼓励债权人举报,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惩处力度,必要时动用刑侦手段,让卷款逃跑者无处藏身。

  此外,他认为,政府在审批项目尤其是预售项目时,应该对房地产企业的准入资格、资金状况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管理。适当的时候,不妨参照银行准备金制度,建立房地产开发准备金制度,让房地产商在开发地产前,预交部分保证金,增强业主和政府因企业开发资金断裂而面临风险时的抵抗能力。

  但刘元春提醒说,从目前的状况看,开发商卷款逃跑的事件还是少数。政府最好不要因为在无法判断房地产企业具体情况的背景下,对房地产业进行贸然的市场干预。否则,可能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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