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国多地因融资、非法集资引发的问题,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包思勤认为,鄂尔多斯也应该引起重视,并对融资市场进行有效监管。
一周前,包思勤对鄂尔多斯市民间融资情况进行调研后,得出了以下结论。“民间融资对鄂尔多斯地区盘活民间资本市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和引导,民间借贷中蕴含的问题和风险也在不断加大,并于2011年下半年开始日渐显现。”
民间资本活跃
来自官方数据,鄂尔多斯地区专门从事民间借贷的中介人约2000多户,民间融资总量高达上百亿元。民间融资规模巨大,不难看出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的活跃程度。而据包思勤估算,鄂尔多斯市民间借贷资金运作的总量大约在300亿元~500亿元。
不可否认的是,民间资本借贷助推了鄂尔多斯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与民间借贷促进温州民营经济活跃是相似的。此外,除了活跃经济,民间借贷在缓解正规金融体系信贷资金压力、优化经济结构、缓解就业压力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金融体系的规范,各地民间融资呈现收缩状态。包思勤分析认为,这表明,一部分民间借贷资金退出地下民间融资市场,回归正规金融体系。
多位受访者向本报记者证实,鄂尔多斯融资的人在减少,民间资金不给高风险行业借贷。房地产就是拒借的行业之一。
由于民间借贷投资不属于正规金融体制范围,游离于金融机构的边缘,这就给如何界定民间借贷是合法还是违法,以及相关监管带来很大难度。依托中介进行的民间融资在总量上占的比重较大,各地这种民间融资行为是否为非法集资,抑或是否属于地下钱庄,很难界定。
“融资和交易对象主要是在朋友亲戚间,市场半径有限,而且大部分资金融出者认为自己是投资而不是借贷。”包思勤说。
有知情人介绍,民间融资机构贷出资金主要流向地产业、煤炭业等高收益行业。数据显示,鄂尔多斯房地产的资金来源大约有50%来自民间借贷。
中小企业融资瓶颈
包思勤公开撰文指出,房地产业是较为典型的周期性行业,在经济下滑期存在较大风险。在波动的经济周期中,资金链一旦断裂,极有可能出现连锁反应,波及地区金融秩序的稳定。
更可怕的是,鄂尔多斯市民间借贷机构处于监管失控状态,虽然由多个部门登记管理,但这些部门仅履行市场准入管理,业务合规性监管的力度和深度不足。
就在2011年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调研组曾就民间融资情况赴内蒙古调研,并专门赶赴鄂尔多斯市了解了相关情况。包思勤建议通过严格监督管理,推动民间借贷正规化运作,同时加快民营银行建设步伐。
此外,在各地召开的经济会议上,均对中小企业的扶植上给予了诸多关注,但中小企业融资难仍是面临的难题。据了解,在银行大量放贷的同时,许多中小企业仍无法融资。而中小企业也要扩大发展,这个矛盾将如何解决?
目前,一些地区通过“融资城”作为投融资平台,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目的,为投融资双方建设网络投融资平台,为投融资双方打通联系渠道。
为此包思勤建议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民间投资。包思勤建议,政府对待民间资本的态度应该是宏观调控。对于如何解决民间融资问题,包思勤认为,加快制定出台《放贷人条例》势在必行,并且力促鄂尔多斯市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全面系统地解决其民间借贷问题。
建鄂尔多斯全国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而规范民间借贷,立法是前提。包思勤建议,国家加快民间融资立法进程。关键是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和对民间资本的开放步伐,尽快出台《民间投资法》和《民间借贷法》。
此外,建议内蒙古加快出台《关于促进内蒙古民间融资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民间融资双方的权力、义务、交易方式、契约条件、期限利率、税收征管、违约责任以及权利保障等方面加以明确,以规范和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融资走上正常的运行轨道。
同时,各商业银行争取更多贷款规模的同时,切实落实国家关于支持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在信贷总规模内单列中小企业信贷计划,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
针对民间融资风险问题,包认为,要设立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制订出台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用于帮助因资金链断裂、易引发连锁反应、对行业及龙头企业生产影响较大的企业,能及时获得银行的续贷支持。
包还强调说:要探索民间融资阳光化途径,尽快组建鄂尔多斯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民间融资管理中心和民间融资评估中心。争取把鄂尔多斯市打造成为内蒙古中小企业投融资先行区和民间资本投资高地,促进民营经济与民间资本的有机融合,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和民间资金投资难的‘两难’问题。”
据了解,目前,温州市正在向国家积极申报金融改革方案,争取在温州市建立全国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包思勤认为,内蒙古应抓住这个机遇,主动争取鄂尔多斯市与温州市一道成为全国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试验区的核心任务是推进民间融资的合法化和理性化进程。(首席记者梅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