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环保局了解到,该局已经安排部署了巩固和提高首府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治理工作,准备利用9个月的时间治理中心城区内环境污染问题。
据介绍,呼和浩特市今年将紧紧围绕确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0天的目标,从2月10日开始到10月底,利用近9个月的时间整治中心城区内所有燃煤锅炉、建筑工地(在建、待建、拆迁)、运渣车辆、交通道路、物料堆放扬尘和机动车尾气以及垃圾焚烧等环境污染问题。此次专项行动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强化城建委、拆迁办、城管执法局、公安局、环保部门责任,通过重点整治建筑施工扬尘和噪声、拆迁施工扬尘污染、交通道路扬尘污染、物料堆放扬尘污染、燃煤锅炉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环境卫生等,全面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
另据了解,为彻底解决危害呼和浩特市人民群众的环境问题,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呼和浩特市环保局从2月10日起开展“十五小”企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综合整治行动的时间从2月10日到3月中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整治2011年12月31日前投入生产、试生产有环境污染隐患、不按规定处置利用和治理的企业、对区域环境有重大影响的火力发电、石油化工、非金属制造、非煤矿开采、水泥、纺织印染、医疗(生物)制造、供暖和高污染、高能耗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专项行动旨在通过严密防范、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彻底清理落后、淘汰的生产工艺和项目,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努力首府营造稳定、和谐、舒适宜居的人居环境。(记者 丁利冬 通讯员 狄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