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2年工作建议
2012年是国家和自治区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是本届政协履职的最后一年。我们要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区这个中心任务,群策群力搞好政治协商,积极稳妥推进民主监督,扎实有效开展参政议政,为把内蒙古建设得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美好贡献力量。
(一)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明确了科学发展新阶段全区工作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对今后一个时期自治区全局工作做出了重大部署,为下一步内蒙古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贯彻落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发展和巩固自治区“十二五”开局良好态势,为全面小康建设奠定关键性基础,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共十八大胜利召开,是全区工作的大局,也是自治区政协工作的大局。全区各级政协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一定要坚定政治方向,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强化对自治区发展形势、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做出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委和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努力推动内蒙古各项事业发展进步。特别是今年国际国内环境复杂多变、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紧迫感,把注意力放到准确把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上来,把出发点放到有效增进各族群众福祉利益上来,把着力点放到切实推动全区更好更快发展上来,积极为富民强区建务实之言,为和谐稳定谋管用之策,努力为开创自治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贡献力量。
(二)坚持第一要务,积极促进自治区科学发展。要把促进科学发展、改变欠发达区情,作为全区政协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组织优势、智力优势和渠道优势,进一步统筹协调自治区政协、盟市政协、党派团体和各部门力量,调动政协委员中的专家学者和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选择全区经济发展中全局性、综合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综合运用经济形势分析会、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专题座谈研讨会、协商讨论会等议政平台,有效利用提案、发言、视察、调研等履职形式,了解第一线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提供有效对策,努力提高人民政协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围绕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建言献策,深入研究自治区坚持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坚持富民与强区并重、坚持美丽与发展双赢、坚持发展与稳定并举等重大课题,为自治区统筹资源和非资源型两类产业发展、统筹对内对外两个领域开放、统筹大企业大园区和中小企业发展、统筹东部西部两个区域发展献计出力。要按照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围绕“三牧”问题、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沿边开放、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履职建言,为不断巩固和扩大“十二五”开局良好态势提供参考。要继续围绕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意见》建言献策,在进一步吃透精神实质、挖掘政策潜力、研究落实办法上下功夫,协助自治区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开创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三)落实富民优先,推动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把富民摆在优先位置,人民政协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和履职为民,在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沟通协调和民主监督。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探索规律、总结经验、创新方法,切实把促进经济发展与增进各族人民利益、改善全区群众生活、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进步结合起来,体现在全区政协系统献智出力的具体实践之中。要针对“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两个同步”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两个达到”目标,重点围绕提高就业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完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农村牧区人畜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推进农牧民困难户危房改造、实施新十年扶贫开发等民生问题,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为发展和改善民生贡献力量。社会进步关系到人的全面发展,全区政协系统还要围绕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出谋划策,努力推动自治区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特别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在推动文化繁荣发展、促进文化强区建设中发挥人民政协的积极作用,保障、维护和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文化权益。
(四)加强群众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内蒙古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国家安全稳定的大局,人民政协在做好群众工作、维护自治区和谐稳定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全区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高度关注收入差距扩大、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资拖欠、医疗纠纷、涉法涉诉等问题引发的不安定不稳定因素,就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维护群众权益、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等问题,及时提供可行的对策建议。要协助党委、政府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和发扬全区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热爱家乡、顾全大局、珍视团结的优良传统。要发挥政协委员中民族和宗教界人士的作用,宣传动员各自所联系的界别群众,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时了解、反映并协助解决影响民族团结与宗教和谐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发挥人民政协代表面广、包容性强的特色优势,大力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社会阶层的群众工作,以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社会阶层关系的和谐,促进全区社会的稳定和谐,协助党委、政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自身建设是政协事业长远发展的保证,要坚持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着力提高自身建设水平,不断增强履职能力。注重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充分发挥党派团体在政协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注重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增强服务委员的意识和委员履职的意识,完善委员参政议政机制,提高专委会活动中委员的参与度,推动委员活动的制度化和经常化建设。注重发挥委员的界别作用,加强界别活动小组建设,强化界别的民意通道功能,探索界别发挥作用的方法和途径。注重发挥专委会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与党委、政府对口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使专委会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富成效性。注重联合上下级政协、各党派团体和各界别力量,在调研视察和提案办理等工作中加强协同联动,形成整体效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2011年16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加强和改进提案、视察、专题调研、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文史资料、理论研究和宣传舆论各项工作,力争取得新的成效。要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及廉政建设,努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政协机关,努力造就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各位委员,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仍然是内蒙古改革发展大有可为的历史时期,也是人民政协发挥作用的大好时期。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自治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与自治区党委、政府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振奋精神,开拓前进,为把内蒙古建设得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美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