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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3年内新建56所公办幼儿园
内蒙古新闻网  12-02-27 09:57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不断推进招生制度改革

  会议要求,今年继续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工作,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划片、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控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各类入学招生考试行为,逐步消除“择校热”现象。继续实施分招政策,自治区示范校继续拿出50%的名额用于分招,扶持薄弱初中学校。同时进一步规范宏志班、艺体特长生的招生办法,完善中考制度,继续推行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政策,为广大师生和家长提供高效、透明的工作程序。积极探索民族学校招生新办法,扶持民族学校优先、重点发展。

  城区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呼和浩特市将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会议要求各学校要探索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在年内实现城区学校心理咨询室全覆盖。继续深入开展学校文化建设工作,将中小学学校内涵建设纳入到对各地区和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体系,努力形成“一校一品”发展格局,逐步构建独具特色的学校文化体系。

  搭建自我展示体育平台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发出要求: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要积极实施此方案,强健学生体魄。

  体育(与健康)课是学生必修课。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节课,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节课,高中每周2节课,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

  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在正常教学时间段内,下午两节课后必须安排学生不少于一课时的集体体育活动课,并将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

  各级各类中小学必须在每天上午两节课后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要认真组织学生上好眼保健操、广播操,积极推动武术操、健美操、太极拳、耐力跑、跳绳等活动。

  寄宿制学校必须坚持学生出早操制度,并做到教师带队,师生共同活动与锻炼。

  各学校每年要召开春秋季运动会,要求学生全员参与。还要因地制宜地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校园群体活动,为学生展示自我搭建平台。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2012年,呼和浩特市将加大教师队伍优化补充力度,认真做好公开招考聘用教师工作。督促全市各旗县区确保绩效工资与班主任津贴按规定发放到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细化师德考核评价体系,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开展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试点工作。推进教师专业化建设,建设一批教师发展基地学校和名师工作室,启动校长后备人才培养。以“国培”等高水平培训为指导,推进教师新一轮全员培训,组织召开全市师资培训工作现场会。加强教师编制管理,着力解决中小学教师学科结构紧缺问题。加强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集中整治黑校车

  会议要求各学校要从开学第一天起、在开学第一堂课,认真开展针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能力。同时要以中小学安全防范和校车监管为重点,排查化解各类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校车安全管理细则(试行)》,联合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开展针对“黑校车”的集中整治行动。同时还要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纪念日和敏感期、特殊事件期间维护稳定工作和信访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严格制止各种违规招生行为

  今年,呼和浩特市要继续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义务教育择校、有偿补课、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教育收费等热点问题,深入抓好全系统的廉洁自律工作。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8条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呼和浩特市今年将严格制止通过办升学培训班(“占坑班”)方式招生和收费的行为;严格制止跨区域招生和收费的行为;严格制止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和收费的行为;严格制止通过招收特长生方式收费的行为;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格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不断加强招生信息和学籍管理;不断加大治理择校乱收费的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乱收费的单位以及个人,决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记者 牟野)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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