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发生一起命案:27岁的女子杨某伙同情人魏某杀害了自己的丈夫孙某。案发后,集宁区警方仅用了22小时破获此案。2月24日,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杨某和魏某。
小年夜哥哥被人用刀捅了
1月16日是农历腊月廿三,按照北方人的传统习俗是小年,家家户户充满了欢乐祥和的年味儿。然而,这天的20时50分左右,为民社区贾家村平房居民区的孙先生接到嫂子的电话:“不好了,你哥刚才在厕所外面遭歹徒抢劫并被刀子捅了,你赶快过来!”孙先生从家里一边向公厕疾跑,一边想,今天早晨,在山西省保德县打工的哥哥嫂子回到集宁就来看望他,吃完晚饭后,嫂子上厕所,叫哥哥陪她一起去了公厕……哥哥咋就遭遇歹徒抢劫……想到这里,孙先生来到了公厕旁边,只见哥哥的上半身满是血迹躺在地上。嫂子哭着向孙先生讲述了事情发生的经过:她上厕所时,听见在厕所外面等候她的丈夫喊她的小名:“三女……”她赶紧出了厕所,看到丈夫已经躺在地上,脖颈和胸部淌着血……她估计是丈夫遭到歹徒抢劫后进行反抗,被歹徒用刀子捅了。孙先生顾不上再问别的,掏出手机拨打了120和110。
随后,孙先生听到伤情极重的哥哥说了一句:“气死我了……”之后就昏了过去。很快,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的救护车到达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集宁区公安局巡警大队和前进路派出所的民警赶到公厕旁,迅速保护现场。集宁区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一组民警赶来展开勘查和走访,另一组民警去医院进行调查。
在医院里,孙先生的哥哥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疑点多
此案发生后,集宁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李官元立即召集队员投入破案工作。集宁区公安局刑警大队第一时间接警和处警的是当日值班的三中队。该大队副大队长兼三中队中队长郝敏带领民警在医院向死者的妻子了解有关情况。此时,死者的妻子哭成了泪人,她告诉郝敏,她叫杨某,27岁,是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孙家沟乡人。她的丈夫孙某,42岁,是集宁区白海子镇人。她15岁时,与在保德县一家煤矿当窑工、时年31岁的丈夫孙某相识并同居,16岁时生了一个儿子,一家3口生活得得幸福。2010年,他俩补办了结婚证,现在租房居住在保德县。杨某说,她这次跟孙某来集宁区,是给孙某开户籍证明的。
郝敏听后,感觉这对夫妻相差16岁,挺蹊跷,及时把这一情况报告了李官元。李官元马上向集宁区公安局局长杲凤存作了汇报。杲凤存果断作出指示:部署全体民警搜集线索,一是技术人员精心勘查现场,二是民警深入现场一带居民家中查访,三是组织专人详细向杨某和孙先生及他的妻子进一步了解情况。
随后,三中队的民警将杨某和孙先生及孙先生的妻子请到了刑警大队。其他中队的民警奔赴现场附近展开了走访。
与此同时,技术员向李官元报告:在案发现场地面上发现了一些零星血滴,血滴一直向北面巷道延伸,分析歹徒在行凶中也受了伤,这些血滴是歹徒逃离时滴落在路上的。李官元问:“巷道尽头是什么地方?”技术员说:“通向三马路人民公园东面的加油站。”李官元马上指令:提取可疑血迹,固定证据。
李官元和郝敏进一步向杨某了解情况,问她:“你丈夫的身上有什么东西被抢劫了?”她说:“他身上的现金和手机出来前都放在他弟弟家里了,没被歹徒抢走东西。”
李官元和郝敏皱了皱眉头——这不像是一起抢劫杀人案。
凶手被抓
在刑警大队办公室,李官元向孙先生询问了案发后他所见的情况后,对孙某昏迷前说过的“气死我了”这句话很生疑。
孙先生的妻子在接受询问时对民警说:“几个月前,我大妯娌即杨某给我打过一次电话,说我大伯子开始掉头发了,显老了,如果不治疗,她就不和我大伯子过了,我大伯子为这事儿挺闹心。”
李官元和郝敏继续询问:“你大妯娌还有其他反常表现吗?”孙先生的妻子说:“案发当天上午,我大伯子独自来到我家,我大妯娌不知干啥去了。”郝敏让她再想一想杨某在当天还有什么不正常的行为?孙先生的妻子说:“我们两家人分别多年重新相聚,我丈夫和他哥哥高兴得又说又笑,我也一样高兴,可我大妯娌却一下午独自躲在一边用手机和别人互发信息聊天。”随后,李官元和郝敏来到了留置杨某的办公室,查看了杨某的手机,发现里面的信息全部被删掉了。通过调查,民警初步确定杨某有疑点。
1月17日14时32分许,杨某终于供述了她和情夫魏某谋杀孙某的犯罪事实。当日19时许,民警赶赴山西省大同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在医院包扎完伤口、准备逃离的魏某抓获归案。至此,集宁区公安局仅用22小时成功侦破了这起谋杀案。
预谋杀人
据了解,孙某是集宁区白海子镇的农民,早年去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的一家煤矿打工。他老实巴交,勤劳苦干,半个月回一次家。杨某在当地的一家首饰店当售货员,结识了当保安的魏某。魏某是从大同市来这里打工的小伙子,比她小4岁,两人由同事关系转化成了情人。后来,杨某和孙某闹离婚,孙某坚决不同意。前些日子,杨某和魏某密谋要找机会杀死孙某,这样他们就能结婚了。1月14日晚,孙某告诉杨某,矿里让他在1月16日回集宁区办户籍证明。于是,她打电话把这一消息通知了魏某。1月15日,魏某随身携带1把尖刀,提前一天坐火车来到了集宁区,住进了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小旅店。1月16日早晨,杨某和孙某到达集宁区下了火车后,杨某找借口让孙某独自去了小叔子孙先生的家,自己则打电话约魏某见面。见面后,两人商定当天21时前,她叫孙某陪她上公厕,由魏某藏在暗处伺机下手。后来,杨某和魏某乘坐出租车悄悄来到了孙先生的居住地踩点,查看了公厕位置和行凶后逃跑的路线。
1月16日下午,杨某和魏某互发手机信息,密谋了由杨某“咬定丈夫是被歹徒抢劫杀死”的说法,以此麻痹民警。当日20时许,魏某潜藏在公厕附近的角落。45分钟后,杨某进了公厕,孙某在外面等候,魏某上前问了孙某一句:“你是谁?”孙某反问了一句:“你管我是谁?”魏某以前见过孙某,听出是孙某的声音,便挥起尖刀向孙某乱刺。孙某奋力搏斗夺刀,魏某护刀时割破了自己的左手掌。看见孙某倒地后,魏某顺着北面巷子逃到了三马路,然后乘坐出租车离开集宁区,去了察右前旗,又乘坐火车回到了大同市。(记者 高瑞锋 通讯员 林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