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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PM2.5监测点位尚未确定
内蒙古新闻网  12-03-06 10:46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按照日前发布的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要开展细颗粒物(PM2.5)与臭氧等项目的监测工作。作为省会城市,呼和浩特市准备好了吗?昨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呼和浩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王克玲。

  王克玲站长表示,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首府,呼和浩特市肯定要积极开展PM2.5监测工作。王克玲告诉记者:“去年,作为国家试点城市,呼和浩特市在两个监测点位进行了PM2.5等项目的监测,监测结果已经上报给国家有关部门。现在,等国家公布了省会城市PM2.5等监测项目的具体标准和点位要求后,呼和浩特市才能开展相关监测工作。”

  据介绍,呼和浩特市目前有7个环境监测点位,究竟是全点位监测PM2.5,还是选取部分点位进行监测,还需等待进一步安排。(记者 丁利冬)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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