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养老服务实体,政府还要加大扶持
镜头:在湖北武汉市万松街电业社区“托老所”,记者看到,这里是由小区部分一楼住房改造而成,面积300平方米,装修简单。有的老人在棋牌室下棋,有的坐在活动室门口晒太阳聊天,有的在图书室看报纸。
83岁的刘云芳对记者说:“我老伴已经走了,儿子接我去武昌,我怎么也不愿去,这里有一帮老朋友、老伙伴,我舍不得。”
这样的“空巢”老人,平时谁为她做饭、做清洁?电业社区党委书记、主任罗群有些为难地说:“其实我们托老所过去也做过老年送餐服务,可养个炊事员太贵,后来就停掉了。我们还想建个家政服务队,但都苦于没有资金,干不成。”
湖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程良波认为,“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还不够成熟,真正的市场主体尚未建立,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得还不够。我认为,必须培养一批专业的、连锁性的居家养老服务实体,公建民营形式最好。但这必须依赖政府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
程良波透露,由于湖北省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滞后于全国,急需加快发展,湖北省民政厅已经向省政府提出建议,建立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省级资助制度。每个新增床位补贴1000元,每年每张床位补贴600元。为此每年将增加800万至1000万元投入,连续投入5年。
规划指出,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政府对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发展统筹考虑、整体规划。中央制定全国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优惠政策,支持重点领域建设;地方制定本地规划,承担主要建设任务,落实优惠政策,推动形成基层网络,保障其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