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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之辱
 

  3·15刚过,媒体就爆出河南省汝州市有不法之徒将报废汽车翻新后卖给农村学校当校车赚黑心钱的新闻,读来令人发指。

  据报载,汝州市共有在用校车421辆,其中309辆或手续不全、无牌无证,或改装、翻新报废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可怕的是,汝州市不是个例,国家教育部有关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全国有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车辆28.5万辆,只有2.9万辆符合国家标准,合格率仅占10.32%。

  是我们造不出安全的校车吗?绝对不是。我们不仅有强大的校车生产能力,而且完全能够生产出安全质量可与欧美国家一拼高下的校车,因为我们已经先后出台了18个校车安全标准,且不包括正在制订的《校车安全条例》。怪就怪在这么多个安全标准却管不住校车的安全。何以至此?笔者认为,关键在于这些标准都是针对设计和制造的,缺失的恰恰是谁来购买符合标准的校车、谁来营运、谁来监管、不使用标准校车会承担何种责任、受到何种惩罚这些防范安全隐患和强制约束的内容。可见,我们并不缺乏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车制造,缺乏的是对使用、营运等过程的有效监管。别忘了,接送孩子上下学的那些车辆并不都叫“校车”,用报废车辆当校车不仅是对校车的侮辱,更是对生命的极度漠视。(晓冬)

[责任编辑 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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