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政府日前出台《中小微外贸企业扶持办法》,从财政、贷款、税收3个方面为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支持。
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对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进口俄罗斯商品(木材以外)、锌精矿的本市企业,对从一般贸易方式转变为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且年度缴纳地方税达100万元以上的本市进口企业,对在外地开展业务、在二连核算纳税的本市企业,对外地企业在二连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市财政均按照办法所定比例给予资金扶持。还将建立外贸发展年度奖励资金,对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推动边境小额贸易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奖励。
金融机构贷款扶持。鼓励商业银行成立中小微外贸企业信贷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的评级和授信制度,开发适合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快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合作,创新担保方式,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担保规模。
税收减免扶持。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严格执行中小微外贸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和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综合税率也都有一定幅度的减少。
为及时兑现扶持办法,二连浩特市商务局与经信、财政等部门积极争取专项扶持资金,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记者 辛凤娟 通讯员 王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