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要闻  >  城事   
微博
Qzone
鄂尔多斯市一公司拒付劳务费遭起诉 追回8万余元
内蒙古新闻网  12-03-29 16:33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晨报 
 

  昨日,记者从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伊金霍洛法庭了解到,该庭于近日调解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鄂尔多斯市福林商砼有限责任公司与农民工刘某等达成调解协议:4月16日前,该公司一次性给付刘某等劳务费88403元,起诉费由原告刘某等承担。

  据了解,2011年5月份,鄂尔多斯市福林商砼有限责任公司雇佣刘某等给其公司硬化院子,约定劳务费为128403元,当时该公司口头承诺完工后将全部劳务费结算完毕。2011年5月25日完工后,该公司分两次给付刘某等40000元,以种种理由推脱给付其余欠款。2011年12月21日,刘某等将该公司起诉到法院,办案法官经过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如上协议。(记者郝琴 通讯员马银伟 高峰)

[责任编辑 王美花]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端午粽飘香
练舞技
清风雅韵扇面展
回民干娘
芍药绽放 花海和林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电话:0471-6659743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端午赛龙舟
老牛湾的颜值提升了
 
【专题】详解内蒙古“十三五”规划
【专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23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