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呼和浩特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呼和浩特新城区工商部门全程监控临期食品
内蒙古新闻网  12-04-05 12:13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进入3月以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工商分局对食品经营户销售的临期食品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商品销售质量可控。

  据了解,新城区工商分局抽调执法人员按管辖范围分片负责,向食品经营户重申临期食品专柜销售制度,同时要求辖区食品经营户建立以“准入报备、安全承诺、不安全退市”为主要内容的临期食品全程监控制度。在准入环节,登记食品台账的同时,将进入临期专柜商品的进货渠道、原始电子台账、批次、数量、规格、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详细信息向辖区工商所报备。在销售环节,要求经营户对临期食品向消费者作出质量承诺,保证临期食品质量合格、安全可靠,不经销“三无”和假冒、仿冒食品。在管理环节,对进入临期食品专区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当立即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清理登记。

  此外,新城区工商部门还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认真检查临期食品和过期食品的退市与销毁情况,发现食品保质期管理不完善的,一律列为食品安全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管频次,加大查处力度,以防范临期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实现“群众赢安全、商户赢效益、部门赢效率”3方共赢的良好局面。(记者 刘晓君 通讯员 白冬苓)

[责任编辑 赵静 ]

寄宿学生吃上营养餐
普及安全知识
查农资保春耕
内蒙古牲畜存栏连...
春耕要买放心良种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呼和浩特遭遇今春首场沙尘天气
我把鲜花献给您
 
“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
相约三月 媒花朵朵送祝福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