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对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部署和中央关于文艺院团改革实行“转制一批、整合一批、撤销一批、划转一批、保留一批”的总要求,二连市出台《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转制改革方案》,将创新体制、转换机制,对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转制改革,成立面向市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收自支的二连市民族艺术团。
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措施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注册成立自收自支的二连市民族艺术团,将现有的乌兰牧骑挂靠市文化馆。二是科学设置我市民族艺术团规模。人员总数控制在35人左右,队伍结构要实现年轻化、专业化、一专多能。三是实行全员聘用制。对于目前市乌兰牧骑演职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实行一次性分流或参加新一轮竞聘或解除聘用关系。对于市民族艺术团空缺的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全员合同化管理,缴纳“三险一金”等各类保险,解聘后与市民族艺术团自然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分流。四是改革投入体制。将目前的“全额拨款制”改变为“购买服务制”,变“养人”为“养事”。五是改革运营体制。完全采取市场化的运行模式,灵活运作。在政府的扶持和引导下,与国内外一些知名演艺团体、知名艺术学校、知名文化公司进行合作,培养人才、创作剧目、开发市场,提高演艺水平。在加大艺术产品生产上下功夫,出新作、出精品,编排创作节目,争取获自治区“五个一工程”或国家、自级区奖项1—2项,提升竞争力。增加演出场次,主动拓展演出市场。公益性服务演出、接待演出、慰问演出、文化下乡演出、赴俄蒙文化交流演出等,实行节目、场次质化、量化。通过增加演出场次,开拓市场,争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促进演艺公司发展壮大。六是改革内部分配体制。建立符合艺术生产规模和激励机制的新型分配制度。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向贡献突出的演职人员和优秀人才倾斜,体现一流业绩、一流报酬,责任和权利相统一,贡献与薪酬相一致、个人收益与单位效益相协调。
通过改革,逐步将转企后的市民族艺术团打造成能够代表二连口岸地区最高艺术水平,在二连市及周边旗县演出市场起主导、示范作用的艺术团体,在蒙古国、俄罗斯能够代表中国、有一定影响力的艺术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