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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30日为内蒙古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宣传周
内蒙古新闻网  12-04-18 09:07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4月23~30日,内蒙古自治区各地将开展为期一周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宣传周活动。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消防部门相继开通96119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电话,集中受理群众对于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为社会各界参与火灾隐患整改搭建了平台,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公安部消防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地集中开展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宣传周活动。此次宣传周的主题为“全民参与,共创平安”,广大市民可对10类火灾隐患进行投诉举报: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如果市民发现身边存在火灾隐患,在全区范围内可以拨打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电话96119进行举报,举报时详细说明火灾隐患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形,消防部门将对举报者的身份进行保密。市民举报的火灾隐患,经核查属实,消防部门将按照每起300~1000元的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

  另外,4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总队联合10多家国家级驻区媒体、自治区级媒体组建了消防宣传联勤服务队。服务队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赴基层进行采访报道、开展监督服务,指导基层部队和社会单位提高自我宣传教育能力,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实现“全民参与、共同提高”的目标。(记者杨亚东)

[责任编辑 王美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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