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工商分局不断加强对“临界食品”监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上门巡查、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大食品安全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醒食品经营者销售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注意事项,督促其严格自律,规范经营。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前注意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提高维权意识。
2、专柜销售,亮牌提示。督导商家设立销售临界食品专区(柜),借助食品信息溯源系统和进货台账两种途径核对食品保质期限,及时统计归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在专柜醒目位置悬挂标牌,明确告知所售商品“临界食品”的身份,以及保质日期,让消费者明白消费。
3、建立台账,规范退市。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临界食品”台账,制定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如实记录处理方式和回收人员,重点涵盖乳制品、面包类、肉制品、儿童小食品等易过期食品,防止“临界食品”重新包装后二次销售,或直接流入农村市场。
4、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将“临界食品”监管纳入日常巡查重要内容。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临界食品”,必须当场向经营者发出预警通知,督促经营者严格按规定对“临界食品”实行专柜销售;对已过期食品,立即责令下架,并监督经营者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处理,防止“二次”上架销售,对检查中发现将“临界食品”改换包装上架销售的,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