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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房屋黑中介变着法坑人
内蒙古新闻网  12-05-03 09:09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临河地区从事房屋租赁、买卖服务的中介机构数量大增。然而,在房屋中介行业迅速发展的背后,一些房屋中介却存在着制定霸王条款、违规收费、服务不到位、随意违约等一系列不规范经营行为,给市民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出租房屋房主不知情

  家住临河区的苏女士是一位个体经营者,多年来,她为了照顾生意,一直在离自家小店比较近的地方租房居住。去年6月份,由于儿子马上就要参加中考了,她就想在学校附近重新租一套房子,方便孩子上学。

  “通过办事处信息栏上一则房屋出租广告,我看到一个房子挺好的,位置也不错,离学校又近,楼层也好,还有就是价格也适合,我就决定看看。”苏女士说,她看完房后,马上给广告上留的电话号码打了电话,希望尽快与房东见面,确定租房的有关事项。可是,苏女士最后等来的却是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的职员。

  这个职员对苏女士说,房东是他的亲戚,常年不在。当时该职员拿着房东的有关证件让苏女士看,苏女士见既有房产证复印件,又有身份证复印件,便与对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交清了一年1.2万元的房租和300元中介费。

  可就在苏女士入住这套房子几个月之后,一件令她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今年元旦前后,一男子突然来到她的租房处问她:“这个房租房的人去哪了?”苏女士当时挺纳闷,觉得事情不太对劲,接着,那人拿出他的房产证,还有一份他将此套房屋租给他人而且到期的租赁合同。这时,苏女士才发现,自己租来的这套房子是原租房者擅自委托中介公司出租的,房主并不知情。

  发现自己上当后,苏女士马上联系那家房屋中介公司,可电话怎么也打不通,没办法,她自认倒霉,只好又给房东5000元钱,将房屋续租上。

  蒙骗中介费

  和苏女士一样,市民张女士也有遭遇房屋黑中介的经历。去年6月份,张女士在临河区长春东街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看到一条房屋出售信息,在房屋中介人员联系下,张女士很快便看了房子,并决定购买。

  房屋中介人员对她说,只要交3万元诚意金和3700元中介费就可以了,其余的事情他们全包了。张女士和家人商量后,就给这家中介公司交了3.37万元。

  可是,一个月过去了,张女士还没接到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通知。于是,购房心切的张女士多次和这家房屋中介公司交涉。可她屡屡得到的答复是:再等等,这个房子手续还不全,还在办理。就这么又过了两个月,对方依然还叫她等,再等等。期间,张女士为这事跑了20多趟,打了无数次电话。

  实在无法等下去的张女士便跟这家房屋中介公司商量,希望自己能跟房主面谈,但却被这家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了。这时,张女士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张女士决定不买这套房子了,她要求退还诚意金和中介费,但对方不给退,说她违约了,“我们又不是不给你办理,正给你办理呢。”最后,中介公司以此理由只给张女士退了诚意金,而中介费一分没退。

  不但房子没买到,还白白损失了3700元钱,张女士别提有多闹心了。

  转租挣差价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不仅仅是买房、租房会上黑中介的当,一些市民在向外出租自己房子时也被黑中介算计过。2010年,市民陈某因为资金周转需要,打算将自己的一套住房租赁出去。由于房子地理位置好,所以房屋租赁广告贴出去没多久,陈某就接到了求租人打来的电话。

  陈某对记者说:“当时有个女的挺痛快,过来简单讨价还价她就把这个房租下了。”

  因为一直忙于生意,自己的房子租出去以后,陈某就再也没去过。第二年,他又与那位女士办理了续租手续。一个偶然的机会,当陈某回去看房时,见租房户换人了,他当时挺奇怪,便问租房户是谁将房租给他的,这个租房户说是“房东”给他租的。

  经过多方打听,陈某才弄明白原来向自己租房的那位女子是一个房屋中介人员,她先以自己的名义以8000元一年把房子租下来后,再按13000元一年转租给别人,从中挣取差价5000元。

  更令陈某生气的是,当他希望通过协商将自己的房子要回来时,原来那位租房子的女子却给出他这样的答复:合同已经签了,你就等着吧,等房租到期再说,你拿我没办法。

  黑中介没章法

  据了解,刊登虚假广告,骗取中介费用;故意抬高价格,从中挣取差价;用合同形式欺诈消费者以及与假房主串通或者雇“托”经营,诱骗消费者上当等都是黑中介目前惯用的行骗手法。在对房屋中介行业调查中记者还发现,不少房屋中介公司根本不具备从业资格,而且整个行业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收费标准,有的低,有的高,想收多少收多少,市场非常混乱。

  巴彦淖尔市爱帮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生祥对记者说:“房屋黑中介的存在,给临河市场上的房屋中介企业的形象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使人们对房屋中介企业的信任度下降。”

  房屋黑中介的存在,也给房屋中介行业今后的长远发展埋下了隐患。“主要是对临河市场上房屋的正常流通带来许多不良影响。顾客来了以后本来很应该成交的一些房屋买卖,就因为对中介缺乏信任程度,好多都是问问而已,这给我们这些正规房屋中介公司带来许多损失。”张生祥说。

  律师:要保留好维权证据

  那么,面对鱼龙混杂的房屋中介市场,消费者又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内蒙古大法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亮告诫消费者:“借助中介时首先要看房屋中介有没有营业执照,再看房地产经纪人有没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也可以经过咨询房地产中介管理部门和工商部门,查看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的资质。房地产买卖、租赁当事人,可以把房地产买卖的一些中介合同和一些收费的票据保留好,必要时可以进行一些录音和录像,这样在维权的时候可能有所帮助。”

  工商:需出台监管治理措施

  巴彦淖尔市工商局一工作人员分析认为,惩治打击房屋黑中介,一方面,需要各有关部门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切实可行的监管治理措施,规范房屋中介市场秩序;另一方面,还需要消费者进一步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不轻信口头承诺,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房屋中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消费者营造舒适、放心的消费环境。(记者 白忠义)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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